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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强化行业重点领域防讯工作
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降水防御工作的相关部署,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要求,日前,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《关于做好当前防御强降雨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部署做好交通运输领域防汛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。
同时,为加强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防御强降雨工作的督促指导,省交通运输厅指导省公路事务中心组成2个专家组,于8月1日起,分赴汕尾、潮州、汕头、梅州、河源、惠州等地,分片开展防御工作督查指导,重点对水毁多发易发路段、地质灾害点、在建高速公路、跨江跨海大桥、海边码头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。
省交通运输厅要求,由于此次强降水时间跨度长、强度大,正值周末和群众出行旺季,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,克服麻痹思想,严阵以待,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,切实强化工作责任,再研判、再部署,全力做好本轮强降水防御工作。
一是加强落实在建项目防强降雨措施。严格督促各在建项目,迅速全面检查落实防强降雨措施。必要情况下果断暂停高空、深积坑和有限空间等区域作业。加强营房驻地防御,做好施工工地关闭和施工人员撤离准备。
二是加强港口码头运输安全和危化品管理。 加大对危险品码头、集装箱堆场的检查力度,重点关注港口危化品贮存作业安全防护。监督相关地市和水运企业,落实港口、水运企业领导带班值班,根据海事部门通知,及时采取封航停航措施,坚决确保琼州海峡等陆岛运输安全。加强对航道、航标等设施维护检查,确保航道运行安全。
三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。 全面摸排做好防内涝、防触电工作,确保安全有序运营。督促企业加强重点营运车辆、货物运输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,特别加强雨天行车安全教育,必要时随时停班停运。
四是加强桥梁安全运行管控。 落实对桥梁、 隧道、 边坡“雨前排查、雨中巡查、雨后检查”的要求,采取提级管控措施,对四类桥梁和列入重点监管的三类桥梁,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,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、责任人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五是强化前置、预先部署应急力量。 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,强化应急保障和应急力量值守,特别是粤东区域各公路保障中心、路政、养护队伍要全面进入值班待命状态,前置、预先部署必要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,做好应急救援准备,确保及时妥善处置、科学应对,全力做好抢通保通工作。同时,加强路网监测,密切关注降雨形势变化,及时上报灾损信息等情况。